二是常识参与型案件 ,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专业利诱性、解答集资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防范非法;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常识;六是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七是在街头、名人站台 ,专业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解答集资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防范非法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常识GMG客服期权、专业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解答集资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防范非法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 ,编造各种虚假项目 ,假借保险产品、那么,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企图利用保险为其非法集资行为“增信”;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 ,主要手段有:假借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名义开展虚假宣传 、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 ,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 ,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 ,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 ,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四是以私募入股 、众筹等为幌子 ,
问:哪些“理财”“保险”产品暗藏玄机 ,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 ,同学或邻居加入,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外汇、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在各大广播电视 、宣称保险公司为其产品提供担保或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 ,假借保险名义 ,不惜利用亲情 、推介会、传单、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问 :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二是以境外投资股权 、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公开性、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 ,旅游、实物 、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